中山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?有政协委员发声……
买房是每一个中山人的头等大事。
当你在买房子的同时,
你知道房价是怎么计算的么?
按建设部、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示范文本第四条之规定,现行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如下四种:
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:即:套内建筑面积= 套内使用面积+套内墙体建筑面积+阳台建筑面积;
🔹按套(单元)计算价格:即:等于是买卖双方的协商价,与面积无直接关系;
🔹按建筑面积计算:即:建筑面积= 套内建筑面积+公共分摊建筑面积。
🔹其它:除以上三种方式外,买卖双方另外之约定。
目前,
中山普遍采用建筑面积进行计价和销售。
自己辛辛苦苦买套房,
竟然发现房子的公摊面积
超过建筑总面积的30%,
有些甚至接近50%。
今年的中山两会,
政协委员钟国平关注了这个问题
他建议,
我市应对商品住房销售进行立法,
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,
明确商品住房按套内面积进行销售,
并将此规定纳入住房销售合同。
市政协委员钟国平 记者 文波 摄
他介绍说,目前我市普遍采用建筑面积进行计价和销售,存在一系列弊端,损害购房者的利益。
目前,
公摊面积问题的投诉
成为仅次于房屋质量投诉的第二大问题。
公共走廊、电梯、管道间等公共面积
作为房产配套设施,
其成本也被计入套内面积单价。
众多购房者往往怀疑
开发商多算公摊面积,
遂产生众多“住房面积缩水”、
“公摊面积不合理”的纠纷和诉讼,
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。
采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,缺乏应有的透明度容易产生商业欺诈。部分不良开发商随意确定公摊面积,不少套房公摊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的30%,有些案例甚至接近50%,严重损害购房者利益。
与此同时,由于信息不对称,消费者维权困难。房屋建筑面积的计量专业性比较强,需要有资质的专业测量机构才能胜任。购房者若想知道房屋实际面积,必须出资聘请测量单位,而这笔费用少则数千元,多则上万元。
面对这些问题,
应该怎么办?
建议明确商品住房
按套内面积进行销售
钟国平建议我市对商品住房销售进行立法,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。明确商品住房的销售按套内面积进行销售,并将此规定纳入住房销售合同。套内面积为“套内使用面积+套内墙体面积+阳台建筑面积”。
按套内面积计算有什么优点?
套内面积可以规避“公摊面积”的随意性,住房销售面积由“暗箱操作”变成“对等交易”。钟国平表示,按套内面积计价,将会增加销售的透明度。因为计算套内面积的方法相对简单,购房者用简单工具即可对住房进行粗略测量,能大致清楚住房的实际面积。
按套内面积进行销售,
那电梯、大堂等
公摊面积成本怎么办呢?
钟国平表示,电梯、楼道、入户大堂、配电房配电井等公共面积建设成本仍然纳入住房成本。按套内面积销售,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上应同时注明享有的具体公摊面积,套内面积的价钱包含了公摊面积的价格,公摊面积所有权依然是购房者的。这意味着,房屋销售的单价会相应提高,开发商利益仍然有保障,同时购房者利益也有保障。
对于按套内面积计价的购房方式,
你又是怎么想的呢?
文/记者 何淼
图/记者 文波
编辑:汪佳
素材来源:中山日报
右下角点个“好看”
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!
↓↓↓
今日精选